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
《武汉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娱乐app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娱乐app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汉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娱乐app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以下简称武汉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娱乐app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科学高效应对城市桥隧设施事故,预防、减轻和消除城市桥隧设施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设施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7号)、《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政〔2020〕27号)等有关规定及《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武汉市桥梁隧道养护技术规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8号)等有关技术要求。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造成的城市桥隧设施事故的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管理、科技支撑,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设立区桥隧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桥隧应急指挥部”),由管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工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局、区科经局、区水务湖泊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交通大队、区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园区管理办、车都公司为桥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桥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担任。
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
2.2主要职责分工
(1)区桥隧应急指挥部:负责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城市桥隧设施事故时,配合市级应急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或先期处置;加强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事故信息,根据需要向管委会提出处置建议;协调各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援助。
(2)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桥隧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关于城市桥隧设施事故的决策部署;根据区桥隧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报告或者通报设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现场指挥部:负责具体落实区桥隧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开展桥隧设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相关园区、车都公司、专家组(由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设施事故处置提供专业意见)等相关部门配合。
(4)各成员单位
工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事故处置部门做好城市桥隧设施事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区科经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处理桥梁隧道设施事故中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和保障工作;负责督促电力企业应急救援抢修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桥隧设施事故有关电力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区水务湖泊局:负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桥隧设施事故中供水、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和抗洪、排渍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自管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自管城市桥隧开展事故预防和设施安全监测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桥隧设施事故中生活必需品的调配和供应。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桥隧设施事故现场施行保护、警戒,维护治安秩序;负责保护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组织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交通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桥隧设施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分流、疏导以及临时交通管制信息的发布,维护现场及其周边交通秩序,确保抢险通道畅通。
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桥隧设施事故中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实施分类紧急救治;保障所需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等;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治抢救,负责统计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对事故现场及周边进行防疫和消毒。
区住建局、各相关园区管理办:负责各自建设质保期内的城市桥隧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区住建局负责调集专业队伍对城市桥隧进行抢险救援。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死亡人员殡葬事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桥隧设施事故救援、善后处置所需的资金。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有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现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对事故现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提出处置意见。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参与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的工作,对涉及特种设备的事故提供处理意见。
区气象局:提供天气监测和气象灾害预报的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的工作,并协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配合做好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各相关园区管理办、车都公司等)应按规范要求开展城市桥隧养护及检测评估工作,全面掌握设施运行状况,针对性采取防治措施,消除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和问题,增强桥隧设施抵御突发事故的能力。
3.2监测预警
3.2.1监测
区气象局、区水务湖泊局等部门应及时发布恶劣天气、洪涝等预警信息;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密切关注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智慧桥梁监测系统、组织巡查检测、安排人员值守等方式加强监测信息收集。
3.2.2预警
(1)预警级别
按照城市桥隧设施事故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城市桥隧设施事故。
(2)预警发布和解除
蓝色预警由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由管委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机关发布。预警信息发布、调整、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预警内容包括设施事故类别、级别、区域或者场所、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以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者解除的,由预警发布机构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
(3)预警响应措施
收到预警信息或进入城市桥隧设施事故预警状态后,各部门及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①分析研判。在区桥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相应城市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和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及可能发生的设施事故级别。②防范处置。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实施应对工作措施,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由区交通大队对城市桥隧采取“禁行、限行或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由区住建局协调城轨部门对城轨采取管制措施,并由管制措施实施部门通过网络、指示牌、电台广播等方式发布相应管制公告并公布绕行线路。③应急准备。各部门及各单位应急指挥调度部门加强联络,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邀请专家组入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储备足够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工作。④舆论引导。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最新动态,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城市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落实城市桥隧“挂牌”管理制度,在设施明显位置安装城市桥梁管理责任牌和执法牌,通过市长热线、城管热线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者重大城市桥隧设施事故的,城市桥隧管理部门应当在0.5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城市桥隧管理部门报告;较大桥隧设施事故1小时内上报;一般桥隧设施事故2小时内上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桥隧设施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情况、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责任主体等,并及时续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3.3.2先期处置
发生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立即实施先期处置,组织营救受伤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及车辆,标明、警戒危险区域,可直接采取临时封闭城市桥隧的管制措施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在区交通大队、区消防大队、区卫健局等单位开展专业抢险救援时,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3.3分级响应
一般桥隧设施事故发生后,由区桥隧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桥隧设施事故发生后,由市桥隧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组,区桥隧应急指挥部设立的现场指挥小组全力配合。当设施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3.3.4协同处置
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与区城管执法局、区交管大队、区消防大队、区水务湖泊局等单位的应急指挥调度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增强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协同处置能力。
3.3.5处置措施
发生城市桥隧设施事故,现场指挥部落实好设施抢修、交通管制、人员疏导和转移安置、人员搜救、医疗救援等工作。主要针对性响应措施有:
(1)城市桥梁倒塌、隧道坍塌抢险处置
发现城市桥梁倒塌、隧道坍塌情况或存在倒塌、坍塌可能,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立即采取疏散人员车辆、封闭交通、警戒值守等先行处置措施,同时报告相应部门处置。区交通大队立即实施交通管控措施,疏散受威胁人员、车辆等,发布信息公告,公布绕行方案,减少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区消防大队组织对受困人员进行搜救;区卫健局组织现场医疗救援。
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负责组织专家对桥梁隧道安全性进行评估,制定桥梁隧道维修、加固或拆除方案并实施,区城管执法局提供技术支持,区交通大队提供交管审批手续支持。
(2)在建项目危及桥梁隧道安全处置
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城市桥隧安全保护区内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既有设施保护工作;发现在建项目危及城市桥隧安全时,建设单位立即实施先行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市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城市桥梁倒塌、隧道坍塌抢险处置”有关要求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方案并消除对城市桥隧的不利影响,对既有设施持续监测至影响结束。
(3)极端恶劣天气处置
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落实先行处置措施,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做好以下处置工作。①城市隧道或通道淹水处置:雨水倒灌城市隧道或通道时,城市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使用挡水板、沙袋等进行拦截;区交通大队组织疏散人员、车辆、封闭交通,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区水务湖泊局抽水排涝,防止雨水倒灌;区消防大队对受困人员进行搜救;区卫健局组织现场医疗救援;区科经局协调供电公司维护供电网络,防范漏电事故。②跨河桥梁防汛处置:区水务湖泊局发布水位监测信息,洪水威胁跨河桥梁安全和航道通行安全时,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根据专家论证结果,实施重车压桥等防范措施,区交通大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范浮桥冲垮、撞桥等事故;区消防大队组织对受困人员进行搜救;区卫健局组织现场医疗救援。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处理伸缩缝、落水口、拉索、悬索、主塔等部位冰凌,桥面、路面融雪防冻责任部门组织对路面进行融雪防冻处置,及时在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位置铺设防滑垫。发现存在冰凌坠落风险、道路结冰影响交通安全时,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及时通知公安交管部门,区交通大队采取封闭交通等管制措施。
(4)城市桥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由区交通大队牵头处置,火灾事故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处置,发生在城市桥隧内或保护区内的,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发现后应第一时间向区交通大队、区消防大队等单位报警,并采取疏散人员、车辆、封闭交通等临时管制措施;同时应启动各类消防设施,先行科学组织现场救援工作。区消防大队组织搜救被困人员,组织事故现场灭火等专业救援及灾情控制后洗消;区交通大队采取路段禁行等管制措施,组织实施坠桥车辆等救援;区卫健局组织现场医疗救援;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配合做好专业救援,组织实施损毁设施的紧急抢险修复,并在灾后进行损坏设施检测评估和恢复。
(5)风致振动、针对城市桥隧恐怖袭击等其他事故处置
发生其它桥隧设施事故,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按相应专业预案落实抢险救援措施,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职责应急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3.3.6信息发布
由区级负责处置的桥隧设施事故,信息发布由工委宣传部门统筹负责。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桥隧设施事故后,由市桥隧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在紧急情况下,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可通过网络、提示牌等措施发布紧急提示信息。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区水务湖泊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应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信息发布,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发布本部门相应响应措施信息公告。
3.3.7应急结束
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结束应急响应,有序撤离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故。同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4后期工作
3.4.1善后处理
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响应终结后,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做好善后工作。设施事故对城市桥隧结构造成影响的,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应组织专业检测单位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同时依据检测结果对桥梁病害问题及时整治到位。经检测符合开放交通条件的方可开放交通;需要紧急抢修的,报区桥隧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应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抢修任务,区住建局、区交通大队等单位应积极予以支持;经检测需要拆除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桥隧,由区住建局负责监管实施。
3.4.2调查评估
桥隧设施事故应急结束后,在市桥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区桥隧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评估组、相关行业专家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查明设施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评估,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4.支持保障
4.1队伍保障
各相关单位应依据职责组建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加强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队伍先行处置能力和专业救援能力。
4.2经费保障
应加大城市应急建设资金投入,将城市桥隧设施事故防范、应对和善后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3物资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配送、更新、补充工作。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和有关部门应配备充足的救援物资、装备及设备,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及时予以补充、更新和保养,保持应急物资、装备设备状态良好。
4.4技术保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各部门及各桥隧管养责任单位根据专家意见科学组织应对工作。
4.5其他保障
各相关单位按任务分工,落实设施抢修、秩序管控、医疗救援、专业救援、通信保通、电力保供等保障工作。
4.6宣传培训和演练
组织开展城市桥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的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应急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城市桥梁设施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6.1宣传
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桥隧设施事故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公众应对桥隧设施事故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应急手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对桥隧设施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6.2培训
区桥隧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的质量;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4.6.3演练
区桥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各桥隧管理部门、相关桥隧养护单位根据预案,组织应对桥隧设施事故的分项演练。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5.奖励与处罚
对在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制定及解释
本预案由武汉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娱乐app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桥隧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
6.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等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武汉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娱乐app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桥隧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善本预案。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分级标准
2.名词术语、缩写语说明
3.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4.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快报表
5.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附件1
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桥隧设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桥隧设施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
(二)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1亿元以上;
(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的特大桥发生突然坍塌、跨江跨湖隧道发生突然坍塌;
(四)造成大范围交通事故拥堵或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五)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城市桥隧设施事故。
二、重大桥隧设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桥隧设施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5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的大桥及其它等级道路上的特大桥发生突然坍塌、非跨江跨湖隧道发生突然坍塌;
(四)造成大范围交通事故拥堵或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五)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城市桥隧设施事故。
三、较大桥隧设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桥隧设施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二)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1千万元以上、5千万元以下;
(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的中桥、小桥及其它等级道路上的大桥、中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
(四)造成大范围交通事故拥堵或行车中断,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五)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城市桥隧设施事故。
四、一般桥隧设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桥隧设施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二)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为1千万元以下;
(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以外等级道路上的小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
(四)城市桥梁桥隧出现主体结构严重病害、承载能力丧失等情况;
(五)造成大范围交通事故拥堵或行车中断,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六)其他可能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城市桥隧设施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名词术语、缩写语说明
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8号令)城市桥梁是指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跨越城市道路的,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以及高架道路(公路、水利等部门管理的除外)。
特大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100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150米的桥梁。
大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等于100米、小于等于100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等于40米、小于等150米的桥梁。
中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30米、小于10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等于20米、小于40米的桥梁。
小桥:指桥梁结构总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等于30米,或单跨跨径大于等于5米、小于20米的桥梁。
快速路:城市中有较高车速为长距离交通服务的重要道路。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主要近郊区、主要对外公路。其具体特征为:车行道间设中央分隔带,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快速车道;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与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相交采用立体交叉;与交通量较小的次干路相交可采用平面交叉;过路行人集中设置过街人行天桥或地道;设计车速为80km/h~100km/h。
主干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干道,是城市内部的主要大动脉。一般设4或6条机动车道和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一般不设立体交叉,而采用扩大交叉口的办法提高通行能力,个别流量特别大的主干路交叉口,也可设置立体交叉。
次干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交通道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的作用,并兼有服务的功能。一般可设4条车道,可不设单独非机动车道,交叉口可不设立体交叉,部分交叉口可以做扩大处理,在街道两侧允许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
支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附件3
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4
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快报表
报告类型 | 事故报告□ | |||
事故发生时间及方式 | 第1次报告□ 后续报告□ | |||
年 月 日 时 分 | ||||
事故发生地点 | ||||
事故单位及资质等级 | ||||
事故类别 | (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 |||
伤亡及失踪总数(人) | 死亡(人) | 失踪(人) | 受伤(人) | 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事故概况及现场救援情况 | ||||
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 ||||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时
联系电话:
附件5
城市桥隧设施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数量 | 配置地点 | 备注 |
一、通用物资 | ||||
1 | 应急指挥车 | 1辆 | 养护仓库 | |
2 | 铲车 | 1辆 | 养护仓库 | |
3 | 登高车 | 1辆 | 养护仓库 | |
4 | 货车 | 1辆 | 养护仓库 | |
5 | 应急发电机 | 2台 | 养护仓库 | |
6 | 灭火把 | 30把 | 养护仓库 | |
7 | 防火服 | 10套 | 养护仓库 | |
8 | 防尘罩 | 30套 | 养护仓库 | |
9 | 防毒面具 | 10套 | 养护仓库 | |
10 | 锄头 | 10把 | 养护仓库 | |
11 | 十字镐 | 10把 | 养护仓库 | |
12 | 铲子 | 20把 | 养护仓库 | |
13 | 4kg干粉灭火器 | 150个 | 养护仓库 | |
14 | 25kg干粉推车式灭火器 | 10个 | 养护仓库 | |
15 | 4kg干粉悬挂式灭火器 | 20个 | 养护仓库 | |
16 | 反光衣 | 35件 | 养护仓库 | |
17 | 药箱 | 1个 | 养护仓库 | (配备常规药品) |
18 | 防护锥桶 | 500个 | 养护仓库 | |
19 | 防护水马 | 50个 | 养护仓库 | |
20 | 临时标志牌 | 40块 | 养护仓库 | |
21 | 警示灯 | 5个 | 养护仓库 | |
22 | 警戒带 | 100m | 养护仓库 | |
23 | 12m3沙池 | 2个 | 养护仓库 | |
24 | 沙袋 | 100个 | 养护仓库 | |
25 | 手套(绝缘) | 80双 | 养护仓库 | |
26 | 安全帽 | 35个 | 养护仓库 | |
27 | 水鞋 | 35个 | 养护仓库 | |
28 | 雨衣 | 35个 | 养护仓库 | |
29 | 应急手电筒 | 20个 | 养护仓库 | |
30 | 对讲机 | 5套 | 养护仓库 | |
31 | 扫把 | 30把 | 养护仓库 | |
32 | 望远镜 | 2个 | 养护仓库 | |
34 | 强光手电 | 20个 | 养护仓库 | |
二、桥梁隧道应急处置物资 | ||||
1 | 施工车辆(包括洒水车、修补王、工具车) | 5辆 | 养护仓库 | |
2 | 灌缝机 | 1套 | 养护仓库 | |
3 | 路面修补设备(液压镐、小型压路机、乳化沥青喷洒设备、吹风机) | 1批 | 养护仓库 | |
4 | 焊机、氧气、乙炔 | 1套 | 养护仓库 | |
5 | 磨机、磨片 | 1套 | 养护仓库 | |
6 | 切缝机 | 1台 | 养护仓库 | |
7 | 剪草机 | 5把 | 养护仓库 | |
8 | 冲击钻 | 3把 | 养护仓库 | |
9 | 灌缝及修补坑槽粘结层沥青 | 3吨 | 养护仓库 | |
10 | 冷补料 | 2吨 | 养护仓库 | |
11 | 热补料 | 30包 | 养护仓库 | |
12 | 木糠 | 70包 | 养护仓库 | |
13 | 防眩网 | 100套 | 养护仓库 | |
14 | 波纹板、立柱、防阻块、螺丝及端头板 | 20套 | 养护仓库 | |
15 | 金属梁柱式护栏及立柱 | 30套 | 养护仓库 | |
16 | 油漆 | 1批 | 养护仓库 | |
17 | 石灰 | 30包 | 养护仓库 | |
三、防汛物资 | ||||
1 | 编织物料(编织袋) | 200个 | 养护仓库 | |
2 | 防汛工作灯 | 20个 | 养护仓库 | |
3 | 救生衣 | 35件 | 养护仓库 | |
4 | 救生圈 | 35个 | 养护仓库 | |
5 | 橡皮船 | 5艘 | 养护仓库 | |
6 | 防汛沙袋 | 50个 | 养护仓库 | |
7 | 水泵 | 2台 | 养护仓库 | |
8 | 尼龙绳 | 1批 | 养护仓库 | |
9 | 喊话喇叭 | 2个 | 养护仓库 | |
10 | 防滑物料 | 1批 | 养护仓库 | |
四、抗冰除雪物资 | ||||
1 | 融雪剂 | 2吨 | 养护仓库 | |
2 | 撒盐车 | 1辆 | 养护仓库 | |
3 | 铲雪车 | 1辆 | 养护仓库 | |
4 | 温度计(自动) | 10个 | 养护仓库 | |
五、反恐物资 | ||||
1 | 头盔 | 30个 | 养护仓库 | |
2 | 伸缩防爆钢叉 | 2套 | 养护仓库 | |
3 | PC橡胶应急齐眉棍 | 2根 | 养护仓库 | |
4 | 防刺背心 | 10套 | 养护仓库 | |
5 | 防割手套 | 20套 | 养护仓库 | |
6 | 催泪喷雾器 | 2套 | 养护仓库 | |
7 | 警笛 | 2个 | 养护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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