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我局接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CWH01-2206W2T10559(生姜)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卢先发(汉南区纱帽街先发鲜菜店)所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卢先发(汉南区纱帽街先发鲜菜店)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测,在生姜检验项目中:噻虫胺,mg/kg ,标准指标为≦0.2,而实测值为2.51,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7月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查询问了解到:2022年6月12日,当事人共购进与抽检同批次的生姜3公斤,在自已摊位全部销售完毕。 2022年7月15日,报经分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七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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