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8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船舶污染物处置联单制度未严格执行,船舶港口污染物上岸的“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未形成闭环。长江、汉江武汉段部分趸船虽然安装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未正常使用,如汉南区金牛码头水上加油趸船未正常使用。岸电使用率低,武汉市虽已完成11个集装箱泊位、4个滚装泊位、5个3000吨级以上客运泊位的岸电设施建设任务,但安装受电装置的船舶数量不多,武汉客运港21、22、23号泊位未正常使用岸电。
二、整改情况
1.我区积极协调推进汉南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码头建设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8日获得立项批复,2021年4月27日开工建设,2021年5月18日开始船舶建造,主体工程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交工验收,2022年7月18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书,2022年7月22日完成海事备案。2022年7月31日完成为期2个月的系统调试运行,期间运行正常、调试合格。2022年8月5日签订移交运营协议,2022年9月1日完成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备案,至此我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码头完成全部建设、验收、运营手续。
2.积极拓宽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渠道,与辖区经营码头对接签订污染物接收协议,及时到各码头接收污染物。污染物接收船停靠到各码头接收污水,同时将垃圾装袋搬运至污染物接收船。污染物接收船将收集的污水、垃圾通过船舶污染物收集码头转移至岸上。
3.已督促金牛码头水上加油趸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该码头的监督检查,以防反弹。
4.积极组织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和湖泊局、应急管理局、港口物流园、相关街道、长江海事等部门对辖区所有港口码头开展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检查。
5.为加强对辖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的监管,督促港口企业和地方航运企业注册并使用“船E行”系统,会同长江海事部门召集辖区内共有23家港口企业进行了船E行推广会议,目前辖区内已有15家港口企业使用了船E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快推广力度。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741266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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