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8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汉南区40多公里的长江岸线,间隔零散分布有21个港口码头或滩涂利用项目,岸线开发碎片化严重,部分港口码头或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汉南区武汉航道船厂虽建有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但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长江;汉南区砂石临时集散中心纱帽、邓南两家集并点建设和运行不规范,作业时扬尘污染严重,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废水直排长江,邓南码头附近还存在利用滩涂养鱼的现象。
二、整改情况
1.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汉江干线港口码头再清查再整治方案》,在前期清查整顿的基础上,对辖区港口码头深入开展再清查再整治,对合法合规的码头协助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码头坚决予以整治直至取缔,做好岸线优化调整利用,推动存量和增量港口岸线项目集约使用岸线资源。经过整治,现有的21个码头中除去5个公务码头、2个临时砂石集并点和1个污染物接收码头外,8个合法合规的码头已协助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3个在建码头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1个属于非经营性质码头(航道船厂),对港口经营许可不作要求,1个不合规码头(中技桩业)已取缔。
我区永久性砂石集散中心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021年5月,省政府对《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期砂石集散中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回复意见》进行批复,同意本项目在《武汉港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期间同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单位,前期咨询服务包括15项专项报告,目前已完成项目工程测量、可研初稿,正在准备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和通航安全技术研究报告。我区将主动跟进港口总规报审进展,并配合市交通局加快港口总规报批相关工作。同时临时砂石集并点关闭工作已经启动,2022年12月底我区所有临时砂石集并点将停止运营。
2.督促武汉航道船厂严格落实企业自身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内部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加强对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收集到位。完善相关管网,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3.加大对临时砂石集并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其规范日常运营管理,改造提升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场地、道路等硬件环境,严格落实“砂不落地”相关要求,切实贯彻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及垃圾回收处置工作要求。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和港航中心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日常运营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执法力度,坚决保障临时砂石集并点规范运营。
4.3处坑塘围埂已拆除,与邓南闸外排水渠连接,加大长江滩涂日常巡查力度,该处坑塘已逐步恢复自然生态,不具备养殖条件,目前长江滩涂没有发现人工养殖现象。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741266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22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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