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9日我局收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乐普食品有限公司(去骨鸭掌)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生产的去骨鸭掌(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生产批次:20220712;规格:80g/袋)经检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是:食监2022-08-1601]。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根据《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1—2016)》中规定: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和同批产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故,当事人未能提出复检要求。我局于2022年9月28日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调查中22年10月14日收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报告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生产的去骨鸭掌(辐照食品)(生产批次:202200801;规格:80g/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SC101032220175520JD1]。因两起违法行为都是同一当事人,且都是抽检菌落总数不合格,故并案处理。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1.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合格。2.完善包装运输等环节规范制度。3.已召回的两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处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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