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一个大类食品共计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221124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 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畜肉及其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挥发性盐基氮、多西环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
2. 禽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氯霉素、尼卡巴嗪、甲硝唑、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多西环素、呋喃唑酮代谢物。
3. 鲜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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