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19日,我局分别接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及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报告编号为(ACWH01-2206W2T10582)精品香蕉、(2022)ZXL13-00358韭菜,(2022)ZXL13-00350生姜、(2022)ZXL13-00356西芹四份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丽红商业有限公司所销售的香蕉、韭菜、生姜、西芹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丽红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精品香蕉、韭菜、大生姜、西芹进行了抽样检测。在精品香蕉检验项目中:噻虫嗪mg/kg,标准指标为:≤0.02,实测值为0.068,经抽样检验:精品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韭菜检验项目中:辛硫磷mg/kg,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14,大生姜检验项目中: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为:≤0.2,实测值为1.06;西芹检验项目中:辛硫磷mg/kg,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40,韭菜、大生姜、西芹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辛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均不合格。
(二)2022年7月8日、19日,我局分别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验该超市进货台账了解到:2022年7月16日,当事人共购进与抽检同批次的精品香蕉7件,毛重规格为11.5公斤/件,合计80.5公斤,进货价格为6元/斤,精品香蕉进货金额为483元,当天销售了55.95公斤,金额为389.4元,精品香蕉亏损93.6元;购进韭菜5公斤,根据韭菜商品日销售单:销售数量7.162,销售金额为28.5元,成本金额为21.2704元,获利7.23元;购进大生姜30公斤,根据大生姜商品日销售单:销售数量23.58,销售金额141元,成本金额68.448元,大生姜获利72.55元;购进西芹20公斤,根据西芹商品日销售单:成本金额为53.2元,当天销售了9.715公斤,销售金额为68元,西芹获利14.8元,共计利润94.58元,除去亏损93.6元,共获利润0.98元。2022年7月26日,报经分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7月30日,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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