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我局接到湖北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CWH01-2204W2T10050的生姜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商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齐莹洁(汉南区邓南街莹洁商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受委托方湖北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汉南区邓南街莹洁商店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经检测,检验报告ACWH01-2204W2T10050显示其生姜所检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2年5月5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表示认同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并对当事人下达了[武经开(汉南)市监责改〔2022〕5-0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我局通过查验食品进货使用记录了解到:当事人共购进与抽检同批次的生姜共10斤,全部使用和销售完毕,无库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上述情况,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下达了[武经开(汉南)市监不罚字〔2022〕00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汉南区邓南街莹洁商店销售不合格生姜的行为,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行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当事人已严格按照我局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我局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
二、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