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一个大类食品共计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220630
2022年06月3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半固态调味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2. 米面及其制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
3. 小麦粉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4. 其他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
5. 调味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6. 熟肉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苯并[a]芘、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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