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一个大类食品共计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220630
2022年06月3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 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淡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镉(以 Cd 计)、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
2.畜肉抽检项目包括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
3. 柑橘类水果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苯 醚甲环唑、三唑磷、水胺硫磷、毒死蜱、杀扑磷、氧乐果。
4. 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倍硫磷、阿维菌素、腐霉利、 敌敌畏、氧乐果、甲拌磷。
5. 茄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计)、氧乐果、敌敌畏、甲胺磷、 甲拌磷、水胺硫磷、克百威、噻虫胺、啶虫脒、吡虫啉、丙溴磷。
6.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苯醚甲环唑、氟虫腈、甲拌磷、吡唑醚菌酯。
7. 鳞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阿维菌素、啶虫脒、毒死蜱、腐霉利、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8.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水胺硫磷、氧乐果、甲拌磷、克百威、噻虫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阿维菌素、吡虫啉、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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