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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涉农价费政策目录清单(2020.1.1)​

        发布时间:2020-01-01 00:00 作者: 信息来源: 武市场监管局
        四、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涉农价费政策目录清单(2020.1.1)
        收费  类别项目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项目批准依据标准批准依据备注
        一、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收费政策
        (一)农民  建房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财税[2019]45号具体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见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文件。按照财税〔2019〕45号规定,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办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涉及农村农民的免收政策: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家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3、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二)农村  客运2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核准。《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
        (三)农村  水电气3农业用水按各区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价法规〔2018〕84号

        4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按各区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价法规〔2018〕84号城镇供水管网延伸至农村的,应保证同网同价。

        5农村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年用电2160千瓦时以内,0.558元/千瓦时;年用电2161-4800千瓦时,0.608元/千瓦时;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0.858元/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发改价格〔2019〕175号


        居民合表用电用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0.58元/千瓦时;用户电压等级超过1千伏的,0.57元/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发改价格〔2019〕175号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用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0.6907元/千瓦时;
            用户电压等级1-10千伏的,0.6707元/千瓦时;用户电压等级20-35千伏以下的,0.6657元/千瓦时;
              两部制:电度电价,用户电压等级1-10千伏的,0.6117元/千瓦时;用户电压等级20-35千伏以下的,0.6069元/千瓦时;基本电价,最大需量42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28元/千伏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发改价格〔2019〕175号


        农业生产用电用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0.5587元/千瓦时;
              用户电压等级1-10千伏的,0.5387元/千瓦时;用户电压等级20-35千伏以下的,0.5337元/千瓦时;用户电压等级35-110千伏以下的,0.5187元/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发改价格〔2019〕175号


        农业生产用电中贫困县排灌用电用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0.3917元/千瓦时;
            用户电压等级1-10千伏的,0.3717元/千瓦时;用户电压等级20-35千伏以下的,0.3667元/千瓦时;
            用户电压等级35-110千伏以下的,0.3517元/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发改价格〔2019〕175号

        6居民用天然气、非居民用天然气





        居民用天然气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户,每立方米2.53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600立方米/户,每立方米2.78元;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户,每立方米3.54元。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2.66元/立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武发改价格〔2015〕597号


        非居民用气天然气工、商业及其他用气,3.294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3.88元/立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武发改价格〔2019〕197号
        (四)医疗  卫生7社会抚养费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国务院令第357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改版)

        8一般诊疗费





        村卫生室5元/人次鄂价农医规[2011]160号鄂价农医规[2011]160号新农合支付4元,个人支付1元


        乡镇卫生院10元/人次鄂价农医规[2011]89号鄂价农医规[2011]89号新农合支付7元,个人支付3元
        二、涉及农民生活的收费政策
        (一)广播  电视  1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价工服〔2018〕55号
        (二)教育2公办幼儿园(学前班)保教费、住宿费按各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鄂价费[2017]74号鄂价费规[2012]36号、鄂办发[2014]48号、鄂价费[2014]141号、武价费[2014]75号


        保教费、住宿费省级示范600元/生.月;市级示范500元/生.月;一级园300元/生.月;二级园270元/生.月;三级园240元/生.月  发改价格[2011]3207号、鄂价费[2017]74号鄂价费规[2012]36号、鄂办发[2014]48号、鄂价费[2014]141号、武价费[2014]75号


        伙食费自愿原则,据实收取鄂价费[2017]74号鄂价费规[2012]36号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





        教辅材料费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免费向全市义务教育学段3-9年级学生发放《课堂作业》系列教辅(3-9年级全学科,上下学期)。
        鄂价费[2017]5号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按当地市、州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中考费90元/生
        鄂价费规[2013]215号

        4公办普通高中收费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鄂价费[2015]170号


        普通高中学费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同上     同上


        住宿费按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


        教辅材料费自愿原则,据实收取
        鄂价费[2017]5号


        高考费公共科目(语、数、外)35元/每生.每科;综合科目(文综或理综)60元/生;艺术联考35元/每生.每科。价费字[1992]367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鄂价费规[2013]215号


        军训服装费自愿原则,据实收取
        鄂价费[2017]5号


        高考体检费执行当地医疗服务价格
        鄂价费[2017]5号

        5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含技校)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财综[2003]4号鄂价费[2017]1号、武教助[2017]1号

        学费对公办中职学校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低于2000元,按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高于2000元的除按2000元进行补助外,高出部分的学费缺口,按中职学校隶属关系,经同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综合测算,确定平均标准上限予以落实。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本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本区域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国家政策规定继续收取。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财综[2003]4号鄂价费[2017]1号、武教助[2017]1号所有农村学生免费

        住宿费
        同上鄂价费[2017]1号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5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未达到相应条件的4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同上鄂价费[2017]1号 

        代收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接种费、新(补)办第二代身份证等)据实收取
        鄂价费[2017]1号 

        6公办高等学校收费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1992]价费字367号、教财[1992]42号、鄂价费[2006]106号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标准见文件同上鄂价费规[2013]109号、鄂价费[2016]16号

        普通本科高校学费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同上鄂价费[2006]183号 


        高等学校住宿费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同上鄂价费[2006]183号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下500元/生.学年同上同上
        (三)证照7证照费

        发改价格[2003]223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120元/证(含丢失补发),合订加注20元/项次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2)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15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价费字[1992]240号、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3)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印刷、签发、管理等各项费用)60元/证同上发改价格[2019]914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20元/项.次同上同上


        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同上同上


        赴港澳从事商务、乘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
        公境[2002]151号、1559号同上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同上同上


        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同上同上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同上同上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同上同上


        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120元/件同上发改价格{2005]77号、鄂价费字[2005]2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160/件同上同上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鄂价费[2016]1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2、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1992]价费字240号、鄂价费[2016]99号

        (1)户口簿
        同上 同上 

        装订式3元/证同上同上

        插页式3.5元/证同上同上

        集体户口15元/证同上同上

        (2)户口迁移证件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同上同上

        3、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4]2322号、财税[2018]37号

        申领、换领20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同上同上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同上同上

        临时身份证10元/证同上同上

        4、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费[2016]99号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

        (1)号牌(含临时)
        同上同上

        汽车反光号牌50元/副同上同上

        挂车反光号牌35元/副同上同上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35元/副同上同上

        摩托车反光号牌25元/副同上同上

        机动车临时号牌2元/张同上同上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同上同上

        (3)号牌架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同上同上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2016]99号工本费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同上同上

        机动车登记证4元/证同上同上

        驾驶证工本费2元/证同上同上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5元/本同上同上
        (四)殡葬  养老8殡葬收费





        2、殡葬基本服务(1)遗体接运费:依维柯高档殡仪车起步价100元,超过五公里按1元/公里标准计价;普通殡仪车起步价50元,超过五公里按1元/公里标准计价。
              (2)火化费:平板炉火化成人500元/具,儿童300元/具,婴儿100元/具(0-3岁为婴儿,4-14岁为儿童,15岁以上为成人);捡灰炉火化800元/具。
            (3)骨灰寄存:100元/年、盒。殡仪馆、公墓单位建设的室内存放设施,采用格位架方式存放骨灰盒。
        [1992]价费字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价费字[1992]249号、鄂价费字[1992]108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鄂价费[2016]99号、武价费[2011]132号根据鄂民政发[2011]7号文件,我省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具体包括:1、普通车辆遗体运送;2、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4、遗体消毒。

        3、殡葬重要延伸服务(1)普通遗体整容化妆费:50元/具。包括理发、剃须、面部涂抹粉脂。
            (2)遗体及车辆消毒:10元/具,传染病、腐败遗体加收10元。
            (3)遗体冷藏:50元/具、天。组合式冷藏设备,零摄氏度以下保存。
            (4)灵堂租用:
            ①追悼厅:布置横幅、条幅、配置音响、告别棺、花圈10个、鲜花10盆。
            大追悼厅:汉口殡仪馆2500元/次,武昌殡仪馆2800元/次,青山殡仪馆1500元/次。中追悼厅:汉口殡仪馆1500元/次,武昌殡仪馆1200元/次,青山殡仪馆800元/次。小追悼厅:汉口殡仪馆500元/次,武昌殡仪馆800元/次,青山殡仪馆400元/次。
            ②简易告别厅:一户一室,面积15-20平方米,座椅3至5把,100元/次。
            殡仪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基准价上下浮动15%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价工服规〔2013〕85号、武价费[2011]132号
        9养老服务1、   “三无”人员免费;
            2、经济困难等老年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3、满足政策规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非保障对象),由养老机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收费标准。
        《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鄂价费[2015]43号
        (五)医疗  卫生10预防接种服务费27元/剂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15]71号,鄂价费[2016]60号,鄂价费[2017]112号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不得收费

        11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16]60号


        中华医学会8500元/例同上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07]211号

        省级医学会2800元/例同上鄂价费[2003]109号对年人平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农民和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患者,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鉴定费

        市、州及直管市医学会2000元/例同上鄂价费[2003]109号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09]310号、鄂价费[2016]60号

        (1)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同上鄂价费[2009]310号 

        5人专家组3200元/例同上同上

        7人及以上专家组4500元/例同上同上

        (2)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同上同上

        5人专家组2200元/例同上同上

        7人及以上专家组3100元/例同上同上
        (六)司法12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国务院令第481号、鄂价费[2008]5号


        1、案件受理费
        同上同上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按国务院令第481号第九条规定需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


        按请求的价额或金额。


        不超过1万元的50元/件同上同上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同上同上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同上同上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同上同上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同上同上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同上同上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同上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同上同上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同上同上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同上同上

        (2)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200元/件同上同上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的案件300元/件同上同上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它非财产案件80元/件同上同上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同上同上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同上同上

        (5)行政案件
        同上同上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件同上同上

        其它行政案件50元/件同上同上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80元/件同上同上


        2、申请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国务院令第481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1)申请执行的
        同上同上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50元至500元同上同上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50元/件同上同上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同上同上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同上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同上同上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同上同上

        (2)申请保全措施的
        同上同上按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30元/件同上同上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同上同上

        超过10万的部分按0.5%同上同上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同上同上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100元/件同上同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400元/件同上同上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上同上

        (7)海事案件
        同上同上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1000元至1万元/件同上同上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1000元至5000元/件同上同上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1000元至5000元/件同上同上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1000元/件同上同上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1000元/件同上同上
        说明:本清单所列的政府定价涉农价费政策内容,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最新的目录清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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