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诚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因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莉安娜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筹)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现将董(理)事会成员兼校长梅丽霞(身份证号:42012419******1263)、杜海秀(身份证号:42010219******082X)的个人教育教学经验简历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9日
举报电话:027-84891205
特此公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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