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林等9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张某林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犯罪集团所犯的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2万余元。被告人刘某等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林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多家赌博游戏厅从事非法高息放贷活动。为便于及时、迅速地催收高利借贷债务,张某林采取集中食宿、发放生活费等方式,纠集、豢养组织成员,随着被告人张某龙、刘某、李某、尹某等犯罪中坚势力及被告人张某、王某等人的加入,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张某林的指使、邀约下,先后多次对被害人马某、蔡某、周某等人采取暴力殴打、威胁恐吓、滋扰纠缠等方式,强行索取债务,严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转载《人民法院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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