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综合政务 | 文件 | 本单位制发的行政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2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征集时限、反馈渠道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3 | 政策解读 |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武汉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 | 政策公布之后三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4 |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5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公布 | 街道 | √ | √ | ||||
7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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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1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1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12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13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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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1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16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17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18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19 | 政府采购 | 公开招标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0 |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1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3个工作日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个工作日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3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4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与更正事项公告期限一致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5 | 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 街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 |||
26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及时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2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武汉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武政规〔2017〕62号) | 及时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28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 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及时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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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1.法律法规资讯; 2.普法动态资讯等;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入户及现场普法等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入户及现场普法等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30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31 | 市容管理 | 损坏挪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井(沟)盖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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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容管理 | 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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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容管理 | 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堆放晾晒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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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市容管理 | 未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35 | 市容管理 | 在城市道路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涂写刻画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36 | 户外广告(门面招牌)管理 | 不按照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设置户外广告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37 | 建筑垃圾管理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38 | 餐厨废弃物管理 | 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39 | 城市绿化园林管理 | 损坏绿化设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0 | 村庄和集镇管理 | 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1 | 基本农田管理 |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2 | 城乡规划管理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法建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3 | 城乡规划管理 |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4 | 城乡规划管理 |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5 | 城乡规划管理 | 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6 | 城乡规划管理 | 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强制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强制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7 | 燃气经营及安全管理 |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栏 | √ | √ | ||
48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设立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信息形 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予以 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49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初审)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设立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信息形 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予以 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50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初审)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设立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信息形 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予以 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51 | 公共服务类事项 | 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初审)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设立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信息形 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予以 公开 | 街道 |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52 | 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设立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信息形 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予以 公开 | 街道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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