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综合政务 | 文件 | 本单位制发的行政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制定文件的科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2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征集时限、反馈渠道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3 | 政策解读 |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武汉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 | 政策公布之后三日内 | 办公室、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科室负责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4 |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5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事科、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公布 | √ | ||||||
7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财务科、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1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
1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 |||||||||
12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13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财务科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14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1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16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
17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 |||||||||
18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19 | 政府采购 | 公开招标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0 |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1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3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3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4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与更正事项公告期限一致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5 | 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6 | 行政 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27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28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29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0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1 | 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2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3 |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4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5 |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36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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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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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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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行政 审批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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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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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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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其他重点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 √ | √ | ||
43 | 广告监督管理 | 广告发布提示、广告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责任部门 | ■区政府网站 | √ | √ |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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