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综合政务 | 文件 | 本单位制发的行政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2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征集时限、反馈渠道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3 | 政策解读 |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武汉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 | 政策公布之后三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4 |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5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公布 | √ | ||||||
7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1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
1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 |||||||||
12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13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14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1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16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
17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 |||||||||
18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19 | 政府采购 | 公开招标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0 |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1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3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3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4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与更正事项公告期限一致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5 | 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6 | 重点工作 | 社会组织 | 年检通知、年检结果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通知、公告拟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社会救助 | 《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文件、临时救助政策规定
| 《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低保公示工作的通知》、《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规定;《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27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临时救助审批对象名单、救助金额等 | 《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 | 每个月月初公示当月发放信息,公示一个月 | 区民政局 | √ | ||||||
28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 ||||||
29 | 办事指南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 |||||||
30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 |||||||
养老服务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 | |||||||
养老机构备案(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备案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依据、对象、申请条件、内容和标准 方式,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
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
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区民政局 | ||||||||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区民政局 |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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