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综合政务 | 文件 | 以管委会(区政府)和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2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草案、征集时限、反馈渠道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3 | 决策草案及起草说明 |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武汉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 | 规范性文件网络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0日;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4 | 解读材料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政策执行之日起半年后,公布执行和落实情况。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5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公布 | √ | ||||||
7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1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
1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 |||||||||
12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13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办公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14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1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16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
17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 |||||||||
18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19 | 政府采购 | 公开招标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0 |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1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3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3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4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与更正事项公告期限一致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5 | 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 办公室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 | ||||
26 | 重点工作 | 政务督查工作情况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督查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27 | 政府工作报告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督查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28 |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督查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
29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公布办理复文,涉及民生等事项应公开全文。及时公开办理进展。公开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 | 督查室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 |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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