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暂行规定》,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提高政府透明度和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举措,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投诉电话运转正常,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工作规划。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结合实际,多次组织相关业务口工作人员参加市、区有关业务培训,多次召开局信息工作专题会议,以会代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采取多措并举,加强公开效果。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司法行政动态,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通过“法治车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共公开政府信息79条,内容主要包括:司法信息、司法简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相关业务信息,并对外设置有监督投诉电话,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司法行政的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9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运用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空白。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