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管委会(区政府)发布了《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鄂发〔2016〕37号)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及其上位法以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二、清理工作结果
管委会(区政府)经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以前现行有效的管委会(区政府)及党政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其中:继续执行的18件、修改的3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6件。
三、清理结果的运用
上述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规定的程序重新公布实施。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报管委会(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对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立即停止执行。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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