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8日我局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沌口分店(“嫩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17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沌口分店”内销售的“嫩姜”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2022)ZXL13-00366”,报告日期:2022年7月15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2年7月18日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接受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9.2元;2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沌口分店的“嫩姜”抽检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该店铺承诺在今后的食品采购中一定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店铺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原材料申购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有疑问的商品将索取检测报告,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