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果岭公元分公司销售的食品(鲈鱼和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2021年11月1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当事人被抽检的鲈鱼和生姜为不合格食品,鲈鱼的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生姜的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二)2021年12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同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同批次鲈鱼和生姜销售,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汉南)市监处字[2022]006号},具体处罚内容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93.55元;2、处罚款10000.45元(罚没款共计10394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相同供应商提供的鲈鱼和生姜,并且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