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腾泽惠购商贸有限公司(金桔抹茶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30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所销售的金桔抹茶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报告编号:〔2021〕jf(wh)-sp-04042。
(二)2021年11月3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同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同批次的爽口雪菜销售,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南)市监当处字〔2021〕军020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
(三)当事人在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采购该食品。并且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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