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0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湖湿地自然公园。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牛海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前栏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新民河。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西北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湾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坛子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9.南太子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0.马影河。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1.神潭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2.川江池。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3.状元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4.柱木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5.竹林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6.朱山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7.中山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8.下善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9.无浪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0.万家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1.上乌丘。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2.三角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3.牛尾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4.龙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5.烂泥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6.桂子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7.北太子湖。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8.汤湖(经开)。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9.东荆河北支。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0.通顺河分流河。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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